2005-02-22

終止優惠外片,還國片春天

轉自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05/02/15
魏玓

日前財政部宣布將取消已經實施了二十五年的進口影片所得租稅優惠,並於八月一日起生效。這項政策對社會大眾多屬陌生,其來龍去脈並未受到媒體重視,倒是有不少媒體以「理所當然」的反應,在報導中認為電影票價恐將上漲,甚至有「吃虧的是消費者」之論。

源自於民國六十八年的進口影片所得免稅解釋,可以說是政商利益交換的產物,當時美方片商與國內片商同樣受惠,而且國片生存尚未出現困境,此一不合理的政策遂得以延續。如今以美國電影為主的外片票房壟斷台灣電影市場達九五%以上,國內片商相形弱勢,因此過去一段時間多有此議。暫且拋開特定商業利益考量,對於外片賦稅不公平的設計,造成國片產業處於不公平競爭,事理至明,恢復合理徵稅,亦屬正當。而且財政部在一九九四和一九九七年已兩度行文新聞局要求執行廢止六十八年的解釋文,今年八月的生效期限,實已過晚。

其實進口影片(尤其是好萊塢影片)在台灣可說佔盡優勢。以台灣的外片票價來說,二五○元台幣的價格,看似與美國、英國、法國等地的票價相差不大,不過如果考慮一般國民薪資和消費水準,根據調查,美國電影票價大約是一般勞工月薪的1/200,台灣則與日本接近,約為1/120,因此票價已屬高檔。此外,美國片商與台灣電影院的分帳比例為上映首週七、三比,以後每週遞減百分之五(即第二週為六五比三五),在鄰近亞洲市場中也屬偏高。

事實上,根據報導,美商方面的反應並不如預期中反彈。倒是部分媒體報導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邏輯,擔心票價因此上漲,反而是消費者吃虧,令人感到驚訝;可見部分媒體已習於沿用業者的立場來思考。如前所述,恢復租稅公平是理所當然,而台灣電影票價原本就屬於高檔,外片進口享盡各種好處,如果還將成本轉嫁消費者,媒體應該帶頭聯合消費者予以抵制才對。更何況財政部已經說明,所得稅是直接稅,與間接稅(營業稅)不同,沒有理由漲價。

不過,此項賦稅優惠的終止措施,對於國庫稅收或有增加數億元的助益,至於能夠對振興國片起實質作用,卻還有很大距離。好萊塢在台灣所享的優惠待遇,不只賦稅一端,諸如進口配額和映演拷貝數的全面開放,對外片徵收輔導金規定幾乎從未實施即已放棄等等,數十年來不公平的政策條件,造就了結構性的外片優勢和國片劣勢,非僅公平賦稅,更非一朝一夕就能改變。

換句話說,要還給國片一個春天,除形式上的公平競爭環境,還需要更強力、更全面的政策施為。僅以賦稅手段為例,法國政府採取對於電影院(不論上映外片或國片)徵收一定比例的特別稅,挹注到「國家電影電視工業資助基金」的政策,就是可以參考的作法。


(作者為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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