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30

愛與離開:The Fountain by D. Aronofsky

Lzzi:
It's all done except the last chapter. I want you to help me. Finish it...
不管是哪個時代的靈魂,相信都會遇到這個問題:對我很重要的人,要離開了怎麼辦?或者換句話說,我的愛人將離開自己-甚至離開人世-我該怎麼辦?「愛人」兩個字其實侷限了、戲劇化了這個問題,這兩個字總讓世間來來去去的各個靈魂模糊了問題的焦點其實在另外兩個字:離開。潛力無窮的紐約導演Darren Aronofsky創作的這部 The Fountain (2006) (中文片名【真愛永恆】,其實用在金飾鑽石廣告會更適合)算是點出了人心面對情感時那種誠摯的愚昧,以及體會離開時那種世故的無知;誠摯來自情真意切,讓人性成為歷時彌堅的堅毅價值,但是世故卻反映出了亙古如常無知愚昧的人性思維,並不會讓所謂的真愛更真,生命更永恆。

片子本身是由三個故事串聯起來的:一是十九世紀初一位西班牙武者為了拯救因政爭危在旦夕的女王出兵馬雅部落,以求傳說中生命之泉的故事;二是現代一位醫生執迷於研發神藥以拯救病危妻子的故事;三是在下一個世紀裡,一位男子帶著化為樹形的「已死」愛人穿越宇宙,尋找傳說中「重生星雲」的故事。對於這部片,個人不覺得這些故事值得在這裡陳述,值得放在心中咀嚼的是這個故事想要呈現的「狀態」。

觀看這部片子之前,我總想到以前一部台灣導演的作品「最好的時光」,都是一種透過歷時呈現的動機,一種試圖闡述創作命題的過程,事實上也算是如此。只是Aronofsky的作法算是十分華麗奔放、同時卻又十分有意識地扣連著自己設想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在全片各個故事之間的隨意跳接、穿插當中一直被問到:生命是珍貴的,所以我們往往無法接受生命的離開,特別是我們深愛著這個生命的時候,但是我們除了對於離開的厭惡,從而衍生出的對抗力量之外,我們對於這個(即將/已)離開的生命其意義還有什麼?在我們其實已沉迷於這樣的對抗力量時,到頭來誰(的生命)才是最被在乎的?是離開的那艘船,還是不得不送別、還暗暗帶著咒罵的自己?經歷了近三百年的變化,我們耗盡全力尋找的生命之泉,其實並不是我們要的,儘管它確實帶來了生命的延續,只因他不符合我們想要對抗的那個「離開」,我們只好自己把結局定義為一種「遺憾」...。

故事的高潮來自於另一個問題的反撲:為什麼我們要面對離開?宇宙之間有的只是物體之間位置的轉變和形體的變化而已,離開只是一種人定義出來的相對判斷,這樣的東西我們為什麼要去面對,而忽視了另一個可能更重要的,叫做「愛」的東西,儘管它也是人定義出來的東西,但是它著實比「在一起」、「離開」這類定義有個更多的意義,一種對生命了解的意義,一種定義我們存在的意義,這不是「離開」所能讓我們了解的,甚至我們也是因為對愛的片面了解,才體會到離開的感覺,所以,我們憎惡愛的離開,其實只是不喜歡自己的愛受到挫敗,和我愛的人其實沒有關係,儘管對方可能也正為了離開傷心欲絕。

基本上這不是一部很整齊的電影,不過要是它拍「整齊」了,應該會變成一部靈骨塔的推銷影片吧。短短的片長,算是即興的切換節奏讓這部片絕對需要你的全神貫注,我看的時候竟然帶著啤酒與爆米花,實在是很蠢。很希望大家有機會看一看這部片所要呈現的「狀態」,以及想要我們去理解的態度,這不是某個高姿態大師在手法與故事上的「風味」可以比的上的。

The Fountain給我們的,或許是一個更了解自己之外的愛的機會。如何才可能碰觸到真正的愛?有著貪瞋痴怨的人類總得帶著遺憾離開,也可能因為對愛的領悟讓自己成為自己的「生命之泉」,使生命有某種因為愛延續下去的可能;或許我們終究無法逃出人性定義的牢籠,但是若能像女主角Lzzi一般,甘心情願地讓我愛的人定義我們的愛,我們的離開,儘管定義得偏離執迷而無所怨尤,這或許可以讓我們距離愛和宇宙的了解,更近一點,更真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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